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大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杨丹萍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已申请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补选赵大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剑峰先生(召集人)、周兴宥先生、ShilaiXie先生
(2)审计委员会:孙健先生(召集人)、赵大东先生、周兴宥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大东先生(召集人)、孙健先生、王剑峰先生
(4)提名委员会:赵大东先生(召集人)、王剑峰先生、郭志明先生、孙健先生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贯彻全球化业务布局与多元化发展战略,将医疗健康领域作为业绩增长的重要突破口,不断扩大并拓展高端装备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以下简称“PIA安贝格”)增资不超过1,900万欧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PIA安贝格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
3、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议案1至4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2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2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李彦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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