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11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2,031,600股(其中第二期1,489,300股、第三期542,3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1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489,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18,459,200股的0.105%,成交总金额为3,093.91万元,成交均价约20.77元/股,锁定期为2022年10月29日一2023年10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8)、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4)。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14日)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于2024年7月13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24个月展期至4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42,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18,285,200股的0.0382%,成交总金额为949.87万元,成交均价约17.52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7)、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2023年8月17日)起算,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于2025年8月16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24个月展期至4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
二、公司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2,0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797%)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产。减持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公司第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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