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卢越)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4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做好“当下救”的同时,积极与妇女联合会、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做好“长久助”,尽力为他们营造积极、友爱、健康的生长环境,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生活困境。
典型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政策规定的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其中,既有人民法院与妇女联合会密切协作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多元救助机制,用心用情、细致入微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案例,又有持续关注被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抚平他们心灵创伤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对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构建安全、方便、实用的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机制,精准救助的案例。
在“小华、小敏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中,小宇、小华、小敏(化名)兄妹三人的父母同时被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法院确认被告人无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兄妹三人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法院考虑到单纯给予经济救助难以帮助小华等人健康成长,主动延伸司法救助职能,努力做实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通过与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帮助孩子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尽力为他们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环境,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持续跟踪了解小华等人的情况,鼓励他们重拾对美好生活的信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也充分体现了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未成年人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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