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海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让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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