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国务院台办12月3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晗回答记者提问。
有台湾记者问,大陆现在介绍相关证件申领是否代表两岸政策做出改变,大陆现在允许台湾民众在大陆拥有双重户籍吗?
张晗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当场发布会上,张晗表示,自愿申领大陆身份证件是台湾居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并介绍有关情况。一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大陆有关主管机关专门为满足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而制发的证件。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台湾居民来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领。申领台胞只要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在大陆的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即可正常办理。
二是台湾居民定居证,是发放给经批准来大陆定居落户的台湾居民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的证明。
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台湾居民符合投靠大陆直系亲属、系大陆居民配偶、在大陆投资以及专业领域人才等情形的,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申请。申请人申请时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本人证件照片、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出入境证件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经批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为其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鼓励台湾居民来闽定居落户政策,支持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
三是大陆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后,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与大陆居民一致。
张晗还强调了几点,一是台湾居民申领上述证件完全是自愿行为;二是一些不法机构在网上虚假宣传可为台湾居民代办大陆身份证并借机牟利,她提醒广大台胞,在申领上述证件过程中,除办证机构收取证件工本费外,其他任何非官方机构和人员以代办、中介等名义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都是非法和违规的,要谨防上当受骗;三是大陆相关主管部门在受理、审核、批准过程中,将依法严格保护台湾居民有关申请材料,不会泄露当事人个人资料和证件信息。她再次提醒广大台湾同胞,要妥善保管好证件及个人隐私信息,以防外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