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胡少俊 刘亮)“今年我们公司已实现高铬钢球销售额1.05亿元,业务同比增长56%!”近日,湖北省黄石市某民营企业的销售负责人、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告诉了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这个好消息。在企业销售额上涨的背后,是一次检司携手破解难题,助力涉矫对象外出经营、保障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2024年12月,陈某因犯罪被宣告缓刑二年。作为企业核心销售骨干,陈某负责北方多个省份的市场开拓,客户集中在山东、内蒙古、辽宁等地。在社区矫正期间,因工作需要,陈某经常要外出洽谈业务。每次他都严格落实外出请假审批手续,按要求提前申请并准备书面证明材料,外出期间按时打卡报备。
“有次在山东谈业务,合作方要求去辽宁看厂房,但辽宁不在审批范围内,眼睁睁丢了老客户。”陈某坦言,受单次申请只能批准一地的限制,在洽谈业务时无法临时变更行程,跨区域拜访客户常常受阻,陈某负责的北方市场客户也因此流失严重,产品滞销压力凸显。
今年4月,陈某向下陆区司法局申请赴外地经营,考虑到管理风险,监管机构提请检察机关介入指导。下陆区检察院随即联合区司法局迅速成立调查组,实地走访企业生产车间、查阅经营数据,并核查陈某的社区矫正档案。
经查,陈某所在的企业系耐磨材料龙头企业,陈某作为引进人才,其管理的销售业务直接影响企业市场份额与经营效益。数据显示,陈某入矫以来均按时打卡、合规请假,无违规记录。
“法律既要保障社区矫正秩序,也要支持企业经营。”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检司联席会商等,下陆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拟定“分类审批+分级监管”模式:对固定外出地,按出差频次、业务关联度实行层级划分,适用跨市、县简化审批流程,单次批准最长有效期为6个月;对非固定外出地,外出时长7日内的,由受委托司法所审批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超过7日的,由区司法局审批。同时,明确外出期间由受委托司法所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放得出、管得住”。
8月28日,在下陆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召开的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听证员一致认可“分类审批+分级监管”模式。9月初,在检司双方依规审批支持下,陈某持审批文件带队奔赴多地,通过老客户回访与新市场攻坚,累计销售高铬钢球1.9万吨,新增客户13家,并让企业成功打开吉林销售市场。
“现在能专注开拓市场了!”陈某感慨道。企业负责人也算了一笔账:在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助力下,企业不仅挽回流失客户,更实现年度销售额破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