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泥网APP)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静宁虹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4年,静宁虹桥混凝土有限公司利用“不签合同、不开发票”的方式隐匿收入,伪造虚假水泥入库单,虚列采购成本,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235.65万元。
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静宁虹桥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2.4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持续聚焦重点行业税收监管,加大数据分析和精准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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