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某防水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烟台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CKS科顺”牌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经执法人员现场移交清点发现其中98卷为侵权防水卷材,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侵权的98卷防水卷材予以扣押。
经查,某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防水卷材的违法行为,某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例的查处既是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商标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具体行动,也为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保障民生消费安全提供了有力指引。
从执法维度看,案件中福山区市场监管局高效响应跨区案件移送,通过现场检查、证据固定、调查询问等规范流程,精准认定侵权事实并依法裁量处罚,充分展现了跨区域执法协作的高效性与执法程序的严谨性,为同类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办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范式。从市场治理维度而言,针对代理商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侵权商品的行为,执法部门不仅对侵权商品予以没收,更通过处罚警示经营主体,尤其是品牌代理商需严守进货查验义务,杜绝因贪图低价、疏于管理而触碰法律红线,推动经营主体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守规”转变。从权益保护维度来讲,案件的查处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遏制了侵权商品流入工程建设领域,避免因劣质侵权产品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切实守护了民生安全与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坚定态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筑牢了法治屏障。(唐功浩 时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