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今起实施
2025年12月1日起,旧国标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将全面注销,市场正式进入新旧国标切换的关键阶段。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新版CCC认证;自2025年12月1日起,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无有效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选购、防范风险,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消费选购的提示。
电动自行车整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必须符合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者购车时须注意“四查四核”:一查认证,选择带有清晰完整CCC认证标志的产品,可通过扫描产品合格证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及信息与车辆一致性,杜绝“无证”“假证”产品;二查标识,核对车辆铭牌、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铭牌需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生产日期、电池类型、建议使用年限等,整车编码永久性打刻在车架前管或中接头等醒目位置,清晰可辨无篡改,电动机编码含功率和电压信息且永久刻于电机外壳;三查电池,重点核查核心部件电池,锂离子电池车型需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 术 规 范 》(GB43854—2024),可通过电池组外壳标识确认,其他电化学体系电池及电池组需符合对应强制性标准;电池组标称电压通常为24伏、36伏或48伏,不得超过48伏;蓄电池系统外表面需醒目标注“非专业人士禁止打开”警示语,并清晰注明充放电工作温度范围等参数;四查销售行为,购车时需警惕销售方的违规行为,规避后续使用风险。严禁销售方提供“解码提速”服务,或通过更换大功率电机、扩容电池、拆除限速装置、加装电池托架等方式进行改装。
消费者若发现销售企业存在销售已注销认证证书旧国标车辆、无CCC认证产品、篡改车辆参数等违法行为,或质量问题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