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秦汉史讲义》 秦晖 山西人民出版社
晚清维新志士谭嗣同曾有言:“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在他看来,自秦统一六国以来,中国历史虽然过去千年之久,但历代王朝政治的本质都是“秦政”的体现。谭嗣同的这种洞见,勘破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一姓之兴衰”反复上演的制度密码,也点明了了解秦政的必要性。由历史学家秦晖先生授课内容整理加工而成的《秦汉史讲义》一书,正是揭示秦政或秦制在中国历史上本来面目的一种尝试。
中国历史上的“变”并不少见,如王国维先生提出的“殷周变革论”,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提出的“唐宋变革论”,以及晚清名臣李鸿章所慨叹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些变化中,有的是阶段性的,有些是侧重于社会文化或者对外交往,但在秦晖看来,“周秦之变”的意义却极其深远,因为中国历史从“周制”转向“秦制”后,秦朝建立的一套统治制度及其精神,不但在两汉时期进一步发展为“儒表法里”或“礼法结合”的新形态,还被后来的专制王朝所遵循,直到清朝统治终结,贯穿了整部中国历史。
所谓“周制”,是以周天子为天下中心,以宗法伦理为基础的一套制度体系,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周礼。这套制度是根据血缘亲疏来确定个人和群体之间的权责界限,也就是“有等级差别的爱”,被秦晖概括为是一种小共同体的意识。周制的实行曾经奠定了西周六百年的国祚,但当秦人开启结束天下割据分裂的霸业后,周制无论从制度框架还是精神上,都遭到了春秋时代以降的进一步颠覆,充满温情和弹性的礼制因难以适应频繁的战争冲击,落后于时代需要。而在这种大分裂的状态下,秦人却通过商鞅变法释放出了内部蕴含的战争潜力,一边建立起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一边将整个国家的力量导向对外战争。“秦王扫六合”之后,以“皇权至上”、三公九卿和郡县制为主要内容的秦制正式完成了对周制的取代。
在作者看来,秦制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不一定是因为该制度比“周制”更得民心,制度本身也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而是秦人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汲取足够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具体的目标,原先依靠礼法来调节内部矛盾的宗族社群被强制离散重组,共同服务于战争机器的高效运转。至于脱离了宗族或社群的个体,则有可能通过参与“耕战”实现社会地位的跃进。
这听起来的确很诱人,相对周制也比较“公平”,但他们所服务的加强专制集权和王朝战争的目标,却决定了身为个体的人永远不会成为“秦制”主导社会中最大的赢家。在扫平分裂局面的战争中,百姓尚能够忍受超负荷的剩余资源榨取,可当战争结束,民力疲敝亟待休养时,“秦制”相比于“周制”不近人情的一面更趋于极端,于是,被逼入绝境的民众揭竿而起,最终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秦朝统治崩溃后,进入关中的刘邦集团并未推翻秦朝的这套统治制度,而是对其中过于不近人情的少数内容进行了调整,之后继续沿用,如对个人犯罪后的惩处力度有所减轻、不再扩大打击面,但是以巩固和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却延续下来,并被历朝历代所遵循。
经过两汉外加短命的新莽王朝的局部调整,秦朝时确立的政治制度看似已经面目全非,可是以权力增殖为主要目标的制度内核,却被延续甚至有所强化。秦制的一些潜在弊病也被一同延续下来,君主不断通过挥舞绝对权力的大棒,对不同的政治势力进行分化瓦解,最终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但这种措置不仅导致皇室和鼓吹儒家德政的士大夫阶层之间离心离德,还极容易使皇权在遭遇重大危机时陷入孤立(例如身为汉室外戚的王莽几乎兵不血刃取代了刘氏的地位);而层级关系复杂的官僚集团不断膨胀,虽然在短时间内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但随着时间发展,具有中央派出人员身份的政治势力逐渐和地方社会精英合流,最终脱离上层掌控,演化为压垮王朝统治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样的结局在王朝末期更是屡次上演,如东汉末年地方刺史权力的膨胀、唐末藩镇的混战等均暴露了秦制的这种内在缺陷。
当然,古代统治者也曾意识到秦制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局部修正,但这种改变充满局限,而且建立在寄望于皇权本身的“自省”上。因此,当士大夫改革秦制的实践可能触犯到皇权的至高无上时,皇权就会露出其狰狞的一面。如汉宣帝对太子亲近儒生表示不满,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宣帝的这番言论既强调后世儒家美化的“周制”不切实际,也从侧面反映出秦制对强者政治的尊崇更接近他的心意。或许,也正是古代政治精英对待秦制的这种矛盾心理,决定了“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的历史循环。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李文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