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谢文英)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1月28日经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将车辆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各环节,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提供更为全面、细致的法律依据。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来剑戈介绍,随着北京市非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今年已超过700万辆,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违法拼改装、即时配送行业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带来突出安全隐患。非机动车管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城市治理难题。
针对电动自行车爆燃等安全隐患,《条例》禁止改装、加装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等动力装置,并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停止使用。同时,要求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电池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鼓励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此外,《条例》还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进一步保障消防安全。
对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条例》规定将发放专用号牌,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经营者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制定算法规则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定期开展算法审核、评估、验证,动态优化算法规则,引导骑手们“慢下来”,确保交通安全。
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既有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能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的情况,《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改建或者扩建。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建设停车设施的,应设置临时停放区域。
此外,《条例》还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安全要求,规定必须规范佩戴头盔;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上道路行驶;禁止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行为,并将经营性改加装行为的最高罚款数额由过去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可责令停业整顿,以严厉的处罚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