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创始人
2025-11-29 04:01:19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6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36,4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海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78%;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海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7%;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海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4%。

赵盛宇先生分别持有盛世海康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92.35%股权、持有泰安海合90%的股权,上述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泰安海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32,7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7,59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55,1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股东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20日)。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及其控制的企业鞍山市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海目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深海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公司股票总数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

(5)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6)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及其控制的企业盛世海康、盐城海合及泰安海合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相应调整。

(4)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5)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

(6)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7)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赵盛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泰安海合为赵盛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泰安海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南华瑞盈混合发起C净值上涨2.... 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南华瑞盈混合发起C,代码004846)公布11月28日最新净...
中航军民融合精选C净值上涨1.... 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航军民融合精选C,代码004927)公布11月28日最新...
圆信永丰优享生活净值上涨1.5... 圆信永丰优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圆信永丰优享生活,代码004958)公布11月28...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股票发起式...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代码005...
汇安多策略混合A净值上涨1.3... 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汇安多策略混合A,代码005109)公布11月28日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