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支持婚育政策效果显现
今年前三季度结婚登记同比增加40.5万对
民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结婚登记数量为515.2万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5万对。今年5月10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新人结婚登记可以全国各地通办。数据显示,近半年,我国已累计办理“全国通办”婚姻登记超26万对。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11月23日视频
近年来,为鼓励适龄婚育,不少地方调整了婚假时长。此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延长婚假。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天婚假。河南、黑龙江规定,参加婚检分别额外增加7天、10天,最长婚假分别可达到28天、25天。
近期,浙江杭州、宁波、绍兴、金华等多地宣布向新婚夫妇发放结婚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