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明年4月1日起施行
创始人
2025-11-28 03:51:45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魏玉坤、魏弘毅)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11月27日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李超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李超表示,现代信用体系中,信用修复制度赋予了失信主体在纠正错误、履行义务后,恢复自身信用状态的法定权利,这是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必要制度安排。在信用修复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分类标准不一致、部门职责不清晰、修复渠道不通畅等,各类信用主体对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的诉求与日俱增。

据介绍,办法从明确分类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协同联动三方面入手,推动建立以“信用中国”网站为统一总窗口的协同机制,实现失信信息的精准分类、修复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修复结果的全国同步更新,帮助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紧盯主线聚焦主业提升质效 (来源:黑龙江日报)转自:黑龙江日报南岔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审判主业,通过系...
开展土壤检测定制施肥方案 (来源:黑龙江日报)转自:黑龙江日报大兴农场全面启动土壤样本检测工作,计划对采集自12个管理区120...
最新或2023(历届)包头市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征地)补偿管理,规范征地补偿行为,保护...
最新或2023(历届)赤峰市征... 为加快新区建设步伐,保障征地工作顺利实施,妥善解决村民安置就业问题,充分保护村民利益,制定本方案。一...
最新或2023(历届)内蒙古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