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主要股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提交的《提议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变更其委派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委派王天宇先生变更为委派马云晏先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王天宇先生的非独立董事职务变更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董事王天宇先生弃权,弃权理由为:考虑到更换董事是股东权利,本人因此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提议函》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主要股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提交的《提议函》,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请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12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提案函出具日,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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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4需逐项表决。
议案1、2、3、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下午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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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为法人的,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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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
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1月26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主要股东珠海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合计持有公司180,401,61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提交的《提议函》,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暨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珠海植诚和珠海植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变更其委派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委派王天宇先生变更为委派马云晏先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天宇先生的非独立董事职务变更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变更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管理人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天宇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7年9月2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变更非独立董事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马云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刑事侦查专业,现任中润金服(海南)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分管稽核审计部。拥有20年金融行业(保险)风险控制、反欺诈调查、稽核审计与监察工作的全面经验。现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马云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与珠海植诚、珠海植远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中润金服(海南)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长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