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 邵永高 贾亚群 记者 朱鼎兆)“没想到法律援助这么给力,不仅不用花钱请律师,还帮孩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2025 年 5 月,拿到 34000元赔偿款的谈某某(化姓)法定代理人,对淮安市洪泽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赞不绝口。这起校园伤害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该工作站立足职能、联动发力,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援助服务的生动实践。
作为淮安法援惠民生系列行动的重要载体,洪泽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始终聚焦群众法律需求,通过 “收转申请、普法宣传、值班咨询、优化服务” 四项核心举措,构建起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自设立以来,工作站累计收转法律援助申请 73 件,组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主题宣传活动 2 次,安排值班律师每周值班 2 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300 多人次。同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让群众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纠纷中,能够及时获得专业法律支持。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一场意外打破了淮安市洪泽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谈某某的平静生活。当天上体育课期间,谈某某被同学王某某与邵某某在对抗游戏中碰撞,导致左眼眶受伤。事故发生后,谈某某先后在洪泽区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其中在江苏省中医院住院 5 天,经诊断为左眼眶骨折,累计产生医疗费 20650.11 元。
然而,就赔偿事宜,谈某某法定代理人与肇事学生家长、学校多方协商无果。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谈某某法定代理人于 2025 年初向洪泽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谈某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派江苏泗州律师事务所盛尤妮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盛尤妮律师迅速投入工作。第一步便是会见谈某某法定代理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伤情治疗情况,指导其收集保存与班主任的聊天记录、医疗票据、住院病历等关键证据,固定案件事实。为厘清责任主体,律师专程前往学校,实地了解事发时体育课的组织安排、教师管理措施等情况,并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明确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在证据收集齐全后,律师根据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等材料,详细核算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最终确定合理赔偿数额,起草起诉状并提交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对事故发生事实无异议,但在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原告方认为肇事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学校未尽到充分管理保护义务也需担责;学校辩称已履行基本管理职责,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各被告对护理费、营养费等计算标准及天数提出异议。
鉴于本案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伤害纠纷,盛尤妮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事故原因、各方过错程度及证据情况,积极与各被告及法定代理人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及责任划分依据,同时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为达成和解创造条件。律师提出的 “肇事学生监护人各担 25% 责任、学校担 50% 责任” 的调解方案,既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行为特点,也强调了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得到各方认可。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谈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 34000 元,由王某某父母、邵某某父母各自承担 25%,学校承担 50%。协议签订后,赔偿款及时足额兑付,这起校园伤害纠纷在法律援助的助力下高效化解。
“本案的处理既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校园伤害纠纷提供了参考。”法律援助律师的及时介入,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法律帮助,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调解优先的方式不仅高效解决纠纷,避免了冗长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合理的责任划分也明确了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监护人的教育责任。
如今,洪泽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成为群众身边的 “法律帮手”,无论是劳动争议中的权益维护,还是人身损害后的纠纷化解,工作站都以专业、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未来,工作站将继续深化职能发挥,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优化咨询服务流程,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亮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筑牢法治根基。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