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6日,大连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解散,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其他权利和义务将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承接。
批复明确,接此批复文件后,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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