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步长制药”,603858.SH)于11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其与北京卓越未来国际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卓越”)及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丹红”)签订《参附益心颗粒注册临床试验委托合同补充协议》。此次协议调整涉及临床试验项目主体变更、已支付款项退还等关键内容,旨在进一步推进核心产品研发进程。
临床试验合作主体全面调整
根据补充协议,步长制药将原委托合同项下的核心权利义务转移至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具体来看,原合同已产生的研究成果及相关资料所有权归属山东丹红,北京卓越需配合完成资料移交;尚未履行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后续临床研究、注册申报及报批等)均由山东丹红承继,并以其名义开展相关工作。
公告显示,三方约定在补充协议生效后,山东丹红将与北京卓越另行签订《临床试验委托合同》,原合同不再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步长制药已支付的原合同首期款1660.14万元(含税)将按协议约定步骤退还。
战略布局深化产品线协同
步长制药表示,本次协议调整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通过子公司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拓展业务、丰富产品线,增强市场竞争力。财务数据显示,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医药研发风险仍需警惕
公告同时提示,医药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环节多、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参附益心颗粒从临床试验到最终投产可能受到政策、技术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作为步长制药重点布局的心脑血管领域创新中药,参附益心颗粒的研发进展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此次通过子公司承接项目,或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加速产品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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