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再提示大家,此通告系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黑飞”不是小事,违法必担责。
11月23日,密云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密云区溪翁庄镇有人放飞无人机。接报后,民警迅速将违规放飞人员段某查获,经询问,该人承认其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其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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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平安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