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欣)11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吴晓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关于《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档案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的说明,关于《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黄河支流保护条例》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逢春作《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尼玛卓玛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尼玛卓玛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程基伟作《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情况的报告》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高等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有关负责人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黄河支流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副省长程基伟,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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