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维权) 公告编号:2025-5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完成出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存放于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票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022年1月20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111,100股回购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3、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50%,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承诺在每次锁定期届满后增加6个月的禁售期。
(1)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禁售期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2)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完毕,出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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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按照持有人持有份额并结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予以分配;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成,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进行资产的清算、分配等工作,完成清算和分配后如有剩余部分资产则归属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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