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夏都家园小区物业除了收取物业费外还单独向业主们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而且按楼层高度收费不一,大家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李先生说,他今年刚搬到夏都家园小区居住,最近物业开始催促大家交2026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他去物业交费后发现,物业打印的交费小票上共有4项收费项目,其中物业费1365元、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的取暖费分别为1220元和2441元,另外还有一项260元的电梯运行服务费,交费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项费用总共花费5267元。他以前居住的小区也是高层,只向物业交物业费,从未交过电梯运行服务费,对于这项收费他感到很不解。
记者调查
11月22日,记者来到夏都家园小区实地调查。看到该小区分为多层、小高层、高层三种住宅,其中小高层共3栋楼分别为7号楼、8号楼、9号楼共9个单元,高度为11层。7号楼2单元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小高层的电梯使用也是收取服务费的,一楼和二楼不收费,他是三楼每月收10块钱的服务费,楼层越高收费越贵。随后,记者来到12号楼了解情况,12号楼为高层共2个单元,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业主,其中一位业主说,他住在13楼,物业每年向他收取180元的电梯运行服务费,对方称是电费;22楼的一位业主说,她每年要交300元的电梯运行服务费。采访中业主们认为,电梯是基础设施,业主正常使用不应该收费,况且大家已经交了物业费,理应由物业来承担电梯的相应费用,而且按楼层高度收费不同很不合理,因为每户业主电梯的使用频率也不一样,如果电梯出现了故障可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们分摊,单独收费不应该。
记者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他们一直都是单独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12号楼1至6楼为商铺,有自己的电梯,不用交电梯运行服务费,6楼以上的业主按楼层交费,最高为360元/年,收取的电梯运行服务费用于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如果电梯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不会再让业主们分摊费用。
部门答复
就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中应该包含公共设施的相关费用,不应该单独收取电梯运行服务费,就市民反映的情况具体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对电梯运行服务费和按照楼层高度收费有所约定,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业主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其核查后处理。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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