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莱福”)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中信证券新莱福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莱福资管计划”)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新莱福资管计划当前持有广州新莱福股份8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若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占比为0.84%)。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通过战略配售取得。
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减持方式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则按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主体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数量上限(万股) | 拟减持比例上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限 |
|---|---|---|---|---|---|---|
| 新莱福资管计划 | 87.43 | 0.83% | 87.43 | 0.83% |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 |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新莱福资管计划为公司员工参与的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7.43万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战略配售股份,且已履行完毕12个月的限售承诺。
据了解,新莱福资管计划减持的原因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根据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
减持背景与合规性分析
广州新莱福在公告中强调,新莱福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从合规性角度看,新莱福资管计划的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告明确,减持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启动,即最早于2025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6年3月15日结束,期间若遇窗口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公告提及,新莱福资管计划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已作出限售期承诺,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限售期结束后因持有人资金需求进行减持属于常见情形,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减持实施节奏及公司基本面变化对股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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