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法官和支书能专门跑到村里来,把我们两家这么多年的事说开了,真的太感谢了!”近日,镇巴法院立案庭法官联合村委干部,通过一场设在村民院坝里的调解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沉积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李某与张某握手言和,曾经的隔阂也随之消融。
该案源于张某数年前向李某借款,后因种种原因,尚余1900元迟迟未还。两人本是邻里,但这笔欠款在日积月累中逐渐演变为两人之间的心结,矛盾不断加深,关系日趋紧张。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这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小案”,背后牵涉的是人情、面子与长期不睦的邻里关系。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共同参与,并将调解现场“搬”到了村里的院坝。
调解之初,气氛一度紧张。被告张某虽不否认欠款事实,但称早年从李某处购买的“毒鸡苗”导致自己损失惨重,加之此前已支付部分利息,情绪激动,坚决要求抵扣相应损失。法官没有急于裁判,而是与村支书一同,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
法官从法律角度厘清借贷关系,详细阐明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与双方权利义务,开展了一场生动的“送法下乡”;村两委干部则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从乡情伦理、个人信誉入手,娓娓道来,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
就在调解陷入胶着之际,转机出现。陪同张某前来的儿子小张,在认真听完法官和支书的讲解后,主动起身,诚恳表态:“法官、支书、李叔,这个钱我来付!我爸有他的难处,一时转不过弯。李叔,您是看着我长大的,我们两家这么多年邻居,互相体谅一下。我现在就转账!”话音刚落,李某随即表态,“没问题,我是当长辈的,本来也不愿走到这一步,这样吧,只要给我还1000元就行了,剩余的我不要了”,小张当场向李某支付了1000元。这起纠缠多年的纠纷,在院坝会上实现了当场履行。
“许多基层矛盾,争执的往往不仅是金额本身,更关乎情理和脸面。小张主动替父履行债务,既挽回了父亲的声誉,更弥合了邻里裂痕,这正是我们希望通过调解达到的效果。”承办法官在事后总结道。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镇巴法院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的生动写照。通过“法官+村委”联动,将“院坝会”作为多元解纷的前沿阵地,不仅为“送法下乡”注入了温情与实效,更推动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作者:康力之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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