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伟坤)为进一步加大老城文物调查保护力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11月,各省级普查机构研究形成实施专项调查的老城清单,确定重点调查范围,组建专项调查队伍,制定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老城文物专项调查以由古城墙、护城河围合的城区以及城门外的关厢地带等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对老城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开展全面普查,既包括地上遗迹,也包括地下遗存。
目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提供的历史上曾作为都城、府城、州城、县城的老城相关文物,结合卫星遥感影像与普查系统登记文物数据,对老城的文物分布、周边建筑风貌、街巷肌理保存状况等逐一查验,筛选出504个保存较好的老城。各地将在此基础上,结合文献、历史档案、地方志、城市考古、卫星影像、有关规划等资料,进一步进行补充完善,建立辖区内实施专项调查的老城名单。
各省级普查机构应调动、依托省级考古研究机构、古建筑保护研究机构作为骨干力量,组建省级专业调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调查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仅限开展辅助性工作。
调查时,各省级调查队要系统梳理老城已开展的城市考古调查勘探、主动性考古发掘、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等成果,了解老城地下遗存情况,在老城范围内开展拉网式调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要落实“应保尽保”,对于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的,要坚决纳入调查和登记认定范围;要以文物的真实性为基础,准确评估文物价值,杜绝以假乱真、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