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
11月21日,黟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美风代理黟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决定
(2025年11月21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名,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郑美风代理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21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美风为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文磊辞去黟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21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曹文磊提出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文磊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