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近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志着宁夏四级未成年人保护标准体系全面建成。
据悉,宁夏四级未成年人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实现了保护服务全流程闭环运行。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指南》已从宁夏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行业标准,为全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样本”。
今年以来,宁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服务阵地建设。在市、县层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依标完成功能升级。银川市已建成地市级未保中心1个、县区级5个,设置联席会商、热线服务等11个功能区,专用热线接入12345政务平台;灵武市开通了宁夏首个县级专用未保热线——4012349,同步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紧急干预等多元化服务。
作为基层保护“前沿阵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严格遵循“有阵地、有人员、有渠道、有办法”的要求,整合服务空间设置私密化功能区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儿童社工,并建立了“排查—报告—处置—跟进”全流程工作机制。村(居)“儿童之家”则以标准为抓手,打造基层服务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