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或“公司”)11月22日发布公告,拟使用21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29.72%。公告显示,本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告披露,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0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233.03万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28,167.06 | 25,745.06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 17,664.32 | 16,502.3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4,667.69 | 33,547.69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合计 | 100,499.07 | 95,795.07
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公告显示,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233.03万元。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已累计使用4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再使用2150万元,本次使用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2%。本次使用后,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达6450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承诺与合规性
公司明确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29.72%的使用比例符合上述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不为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本次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经核查后亦表示无异议,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告同时指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股份表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将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有助于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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