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1日,辽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沈阳康平抚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该行收购沈阳康平抚银村镇银行并设立抚顺银行康平支行、抚顺银行康平县含光支行,承接沈阳康平抚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批复表示,抚顺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督促沈阳康平抚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上述支行筹建事宜,筹建工作完成后向辽宁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