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社会治理,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整体提升立案监督信访案件的办理质效。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该院将源头治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等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方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坚持依法办案,确保矛盾纠纷公正解决。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一方面,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确保办案质量。另一方面,注重发挥检察听证、公开审查等制度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信访案件时,更是坚持“三个三”工作模式,即“三到位、三机制、三联动”,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坚持为民情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为民情怀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一方面,注重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困难,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不仅注重解决表面问题,更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例如,在办理一些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时,不仅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受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等帮助,努力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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