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递交立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
创始人
2025-11-21 1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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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有终审胜诉案例

  此前,针对金一文化(维权)投资者索赔已有终审胜诉。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也陆续收到胜诉判决,将依据相关规定持续推进,目前还可加入索赔。

  此次索赔源于金一文化过往的信息披露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资者索赔案终审胜诉,不仅为受损投资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彰显了法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地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二、财务报告存在造假

  2024年6月7日,金一文化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

  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这些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目前本案时效所剩不多,符合于2021年4月30日-2023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还可参与。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金一文化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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