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5年第11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区大部分区域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特发布马尾区2025年第11号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禁火令期间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镇(街道)要迅速研究部署,加大宣传广度,督促各村(居)采取多种方式将禁火令传达到户;要在进山入口等重要部位张贴禁火令,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公安、资规、应急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地面巡护密度,强化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护林员要加强巡山,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各级森林扑火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保证火情安全有效处置。
五、镇(街道)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报;各镇(街道)11月19日至11月24日每日16:30前向马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
六、在禁火令发布期间,坚决执行依法治火。凡违章野外用火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0591-83681780、0591-83681407、12119。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