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南平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一起来看。
漳州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网办渠道上线“还贷提取”功能
新功能可以实现:以往需要在7个业务入口逐一比对、费时费力的情况,现在统统成为过去——无论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还是贴息贷款、商业贷款,也不管是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金还是月供,一个入口全面覆盖,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您足不出户,轻松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NO.01
全新“还贷提取” 优势一目了然
(一)业务整合,化繁为简。将七项偿还房贷的提取事项整合优化为统一的“还贷提取”功能入口。缴存职工无需再根据具体贷款类型和提取用途(本金或本息)区分选择提取事项。
(二)智能匹配,操作便捷。缴存职工通过线上渠道申请“还贷提取”时,系统将根据关联的贷款信息自动进行智能判断,精准匹配适用的提取规则。流程设计更为清晰直观,使操作更为简便直观。
(三)全程网办,高效省心。无需上传材料,申请还贷提取后,系统自动调取个人信息,自动测算提取金额,部分事项秒办结,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NO.02
服务指引
(一)办理渠道:“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漳州通APP/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二)操作流程:以微信小程序为例(其他渠道界面展示一样)。
1.点击主界面“提取受理”,进入提取受理页面后选择“还贷提取”;


2.系统会自动判断贷款种类和信息,若首次偿还商业贷款,需要先进行商业贷签约;

3.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还本金提取”或者“还本息提取”(报销上一个年度的还款额);


4.若是选择了“还本金提取”,则后续需要选择“直还公积金本金”(公积金贷款可以直接偿还本金)或者“报账式还本”(若是贴息贷款或者商业贷款部分需要先自行还款后进行报销);

5.根据页面阅读温馨提示,之后确认提取信息无误,提交申请后即完成办理。
南平
日前,南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5〕12号)等有关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消费力度
(一)调整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限额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月租金提取限额提高至1000元。
(二)调整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额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抚养多子女的职工家庭,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月租金提取限额提高至1200元。
二、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业务
南平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承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际出资金额。具体业务操作参照“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取情形办理。
三、支持购买二手房预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
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直付首付款。具体业务操作细则由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并推广实施。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