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为“老有所学”筑牢法治基石
《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市老年大学学员在学跳交谊舞。
23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草案)》,这是福州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
立足实际 应对人口老龄化
市老年大学学员在练习瑜伽。
当前,福州人口老龄化加快。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7.4万人,占常住人口19.37%。
与此同时,福州市老年教育发展在供给与需求、城乡资源分布、办学激励与监管机制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既是落实国家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破解福州市老年教育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
聚焦推动老年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先后出台《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初步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办学服务体系。此次立法将推动实践中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
开门立法 凝聚各界共识
市老年大学学员在练习书法。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立法工作,成立立法专班,多次赴市老年大学、开放大学、社区大学等地调研,并深入县、乡老年大学、社区“福开学堂”、乡村“乐龄学堂”等基层教学点,实地了解老年教育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力求使立法成果契合福州市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介绍,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立法专班主动加强与市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联系,定期会商协调,重点研究老年教育涉及的部门职责、工作体系等关键问题。
此次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彰显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立法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认真研究、吸纳。
法治保障 高质量发展
“对福州市老年教育工作进行立法,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将为福州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些受访的市人大代表表示。
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通过此次立法将有助于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需求,推动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规定(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后提出,要突出福州特色,充分发挥福州市面向港澳台的独特地缘优势与传统侨乡优势,拓展老年教育交流合作,保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同等享受老年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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