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帮忙讨债,男子诈骗3万余元
法官:“特殊渠道”催债是诈骗
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了一起谎称协助讨债的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8月初,被告人林某焕在抖音App看到被害人池某言发布的曝光欠债人信息的视频,便联系池某言谎称可以帮助其讨回钱款。去年8月至11月,林某焕谎称自己正着手帮助池某言讨债,虚构了个人财产查询费、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多次向池某言索要钱款共计3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
后林某焕失去联系,池某言意识到被骗,于去年11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1月16日,林某焕被公安机关抓获。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网络上宣传有“特殊渠道”帮忙追回欠款或被骗资金的都是诈骗,不要轻信所谓“专业讨债公司”“专业讨债人士”等说辞。催收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不得触碰法律红线。(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郑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