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快递还有钱赚?看似轻松的兼职,却沦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2024年7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钟某甲、钟某乙明知兼职工作中,上线让其代为收取的黄金快递包裹系违法犯罪所得赃物,为从中赚取好处费,仍按照上线指示收取快递包裹,随后拆分包裹、称重黄金上报上线后,按指示交给收赃人员何某、林某。直至案发,钟某甲、钟某乙分别累计接收黄金700多克、800多克。
经查明,钟某甲、钟某乙收取的黄金包裹中,有2个是被害人任某、周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共计被骗22万余元所购买黄金并邮寄而来的包裹。
2025年6月,经福清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钟某甲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钟某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点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要警惕“高薪兼职”“黄金交易”“代收财物”等几类洗钱陷阱,发现可疑包裹和资金往来均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要守住底线,法律不会因为不知情而免责,即使不明确知晓上游犯罪的具体细节,只要对财物来源的非法性有概括性认识(“来路不正的钱”“来历不明的黄金”等),仍可能构成犯罪,“我不知道”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处罚的借口,勿让“举手之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之手”。(记者 蓝秀楠 通讯员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