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商业宣传违法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侵权假冒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等,引导经营主体共同遵守市场规则。
厦门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吸引客户投资加盟,通过直播招商的形式将公司为吸引客户加盟推出的优惠政策包装为“政府帮扶的五免政策”,以政府的名义为其招商行为作背书,同时夸大加盟项目的预期收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福建某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在政策明确规定“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的情况下,以安装智能水表为由,违规收取供水计量装置(水表)费用97.8381万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责令该公司退款,并罚款97.8381万元。
福建省尤溪某水利机械有限公司利用其销售经理曾是权利人尤溪某机械有限公司股东的便利条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权利人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某型号的水轮泵零部件技术图纸),并委托他人生产加工,获取利润6482.93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当正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尤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此次还公布了曾某某境外代购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黄某某通过互联网刷单虚假宣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