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300658)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关于提请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披露了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延江新材料X2015G04-G地块厂房、办公楼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的最新情况。
2019年9月9日,延江股份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要求中六三移交工程竣工内业资料,赔付延误工期损失费2713.47万元、增加的监理费损失96.9万元、质量整改费134.48万元、工程质量违约金109.43万元,确认相关款项从结算总价中扣减并退还多收工程款2796.45万元及利息,赔付律师费180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等。
2025年8月20日,公司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项目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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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金额 | 被申请人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偿付延误工期违约金、监理费损失、优良工程质量违约金和整改费用1204.43万元(已抵扣申请人未付工程款314.19万元);偿付律师费用损失100万元 |
鉴定费分担 | 本案鉴定费72.34万元,申请人承担36.17万元,被申请人承担36.17万元。冲抵已预缴费用后,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97万元 |
仲裁费分担 | 本案仲裁费43.08万元,申请人承担21.54万元,被申请人承担21.54万元。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代垫的仲裁费21.54万元 |
其他 | 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裁决书》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财务方面,基于之前已计提的其他应付工程款需转回,将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增加非经营性利润。不过,经了解及网上公开信息,中六三目前已被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仲裁权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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