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8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8月20日刊登了《乌兰哈达火山景区保洁员阻止游客乱扔烟雾棒被围殴?景区:确有此事,警方正在调查取证》一文,讲述了乌兰哈达火山地质公园六号火山一名保洁员疑劝阻游客乱扔烟雾棒被围殴。因还在调查取证阶段,警方目前暂未对此表态。不过,这一突发事件也引发了不少游客吐槽,称游客为了拍照片,将烟雾棒直接扔在山上,蓄意破坏自然环境,景区基本无人管理。
“刚从那里回来,火山快成垃圾山了,全是烟雾棒,就一个环卫工人在那个坡上捡,很辛苦。”“我们一行人坚决没有买烟雾棒,但现场大部分人都在放,真的太可怕了,烟熏火燎,呼吸困难,文旅部门好好整治一下吧!”…….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 游客身穿“宇航服”,手持燃放烟雾棒合影的帖子非常多。对此,景区工作人员曾回复记者称,景区是明令禁止燃放烟雾棒的。
记者获悉,就在20日晚,乌兰哈达火山微信公众号转发了山乡美(察哈尔右翼后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通报,称景区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雾棒、烟花爆竹。与此同时,景区将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通报中称,为切实保障每一位游客的身体健康,同时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火山景区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雾棒、烟花爆竹。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景区内进行上述燃放活动。二、景区将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禁在景区及周边售卖烟雾棒、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杜绝违禁物品流入景区,为您提供一个清新、健康的游览环境。三、请广大游客及商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景区管理规定。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燃放或销售相关物品者,景区及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引发火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