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阳泉市等地文旅部门陆续公布2025年第一期旅行社、分社及导游“红黑榜”名单。中国国旅(山西)国际旅行社、山西商务国际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和导游因服务优质、受到游客表扬较多等被列入红榜名单。部分旅行社和导游因未按时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使用诱导性语言欺骗旅游者消费等被列入黑榜名单。
一张张榜单的背后,是文旅大省山西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坚定决心。暑期正是山西旅游高峰期,旅游业“红黑榜”名单的公布为游客出行选择提供参考,同时倒逼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以“红榜”为镜,以“黑榜”为鉴,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目的地旅游发展环境。
今年6月,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市推出“旅行社、导游红黑榜”制度,向行业和社会传递山西规范市场、保障游客权益的决心,展现“山西态度”。
太原、大同、阳泉、临汾等11个市密集出台“红黑榜”制度,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该制度以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数据、旅游信访案件、各平台涉旅舆情和纠纷案件等多维度数据为评估依据,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每月定期公示诚信经营主体与违规企业名单。
“红黑榜”设“红榜”和“黑榜”,“红榜”聚焦正向激励,“黑榜”严惩违规行为。各地旅行社、分社及导游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即可入围“红榜”:无违法违规、无旅游投诉记录;受到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受到游客表扬(信件、锦旗等)或典型事迹被媒体公开报道;积极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良好,在全行业表现突出,旅游产品和服务好评度高;经文旅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分社等经营主体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列入“黑榜”名单:未按时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与拉客人员、非法旅游经营者串通,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受到打击处理;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导游若存在“使用诱导性语言欺骗旅游消费者”“在导游活动中向旅游消费者售卖物品受到行政处罚”等行为将被列入“导游黑榜”。
各市将“红黑榜”作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列入“红榜”的旅行社、分社和导游在品牌宣传、项目扶持、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并作为行业信用示范典型进行推广。对列入“黑榜”的旅行社、分社和导游,将依规增加抽查比例及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限期整改。
随着“红黑榜”制度在全省铺开,山西正在构建“一处失信,全省受限”的旅游信用网,撬动山西文旅行业服务质量的整体跃升,塑造三晋大地的文旅诚信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