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云南省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
《方案》提出,以全省26个城市和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存在黑臭水体或涉及重点监控断面的县城为攻坚区域,利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着力解决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到2027年底,攻坚区域建成区消除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26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达到73%以上,重点高原湖泊所在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4年提升15个百分点或达到75%以上(昆明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及设施运行保持稳定),存在黑臭水体或涉及重点监控断面的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4年提升15个百分点。
《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主要围绕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能力、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3个方面。一是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包括精准实施管网问题整治、全力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污水管网运维机制。二是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包括科学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老旧城区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污水处理厂联排联调、加强“厂网一体化”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主要包括强化水质监测预警、构建污水溢流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
《方案》从完善调度考核体系、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排污支付体系、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完善公众监督体系共七个方面,提出推进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