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杨召奎)为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今天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用事业是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性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系列行业的统称,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根据执法实践,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协议行为以横向垄断协议为主。对此,《指南》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同时,对于公用事业领域可能存在的纵向垄断协议、组织与实质性帮助行为等,《指南》也对其具体表现进行了细化。这些内容有助于公用事业经营者准确识别法律风险。
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案件情况来看,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最为多发,特别是在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这与公用事业领域的特点密切相关。为指导公用事业经营者准确理解行为边界,《指南》针对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了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细化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考虑因素;二是进一步明确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的考虑因素;三是针对性列举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常见的“正当理由”及通常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