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图为检察官正在进行禁毒知识宣传。李文霞 摄□ 赵军 孙健
“我认错认罚,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的机会!”8月14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开到了村委会,对张大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决定不起诉,并同步开展了一场生动的禁毒普法课。听证会上,张大爷懊悔地低下了头。
张大爷平日酷爱侍弄花草,庭院里绿意盎然。2022年5月,他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5年5月,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再次在其家中发现了已成株的罂粟。公安机关将其所种罂粟全部铲除,张大爷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鹿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鹿泉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张大爷种植罂粟的行为确已触犯刑法,但他种植罂粟不是以提炼毒品或者非法买卖为目的,且其已七十五周岁,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较小,拟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如何让这一决定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传递司法的温度?如何让本案成为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课?鹿泉区检察院决定创新履职方式——将公开听证会、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搬到张大爷所在村的村委会举行。
8月14日下午,在张大爷所在村的村委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办案民警及村民代表参加或旁听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依据。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随后,经检委会研究,依法决定对张大爷作不起诉处理并进行公开宣告。
不起诉不等于无错。检察官在宣告决定后,随即转身面对在场村民,结合本案开始了深入浅出地普法宣讲。
“罂粟是提炼海洛因的主要原料,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检察官不仅详细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的种类、非法种植的巨大社会危害、相关立案标准和量刑规定,还针对农村地区易出现的认识误区进行了重点剖析。现场发放禁毒宣传页200余份,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一一耐心解答。
这场开在群众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与公开宣告,取得预期效果。旁听的村民表示,要将学到的禁毒知识带回家、传给邻里,共同抵制毒品,守护无毒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