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上市公司15.77(定增价)÷2.38(去年每股收益)=6.626(倍PE),标地14(去年净利润)×6.626=92.764亿元(是标地净资产的1.2倍),这个收购价也算合理,超出太多是否就等于稀释了股民的权益了呢?
董秘回答(电投能源SZ002128):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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