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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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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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于取消监事会并由公司审计委员会代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安排,本次修订删除或修改了“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因前述修订涉及条款众多,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上网公告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5-03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681,109.5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480,909,292.63元(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591,586.6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4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5-03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681,109.59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480,909,292.63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591,586.6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4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5-03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会议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信息。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信息;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信息、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登记。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9: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梁丽莉、蔡露茜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2栋17楼

邮政编码:518073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号及持股信息、授权委托书等,以便签到入场。

七、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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