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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生效,是《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5日
至2025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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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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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5年9月4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回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5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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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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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指2025年1-6月,报告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下同。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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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产量数据已剔除公司自产自用部分。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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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产量数据已剔除公司自产自用部分。
三、其他经营动态
1、经营情况
公司全体员工踔厉奋发,以高质量发展筑牢效益根基、以数智化塑造竞争优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44亿元,同比下降1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上升18.6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07.78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34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3.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
2、海外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瑞新能源)、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合计650万吨的焦炭项目。公司设立蔚蓝高科技集团,对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赋能,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
截至报告期末,印尼金瑞新能源四座焦炉已全部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四座焦炉已投运,两座焦炉尚在建设中。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9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周宇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2025年度内因业务需要向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杨峰、郭家骅、王海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2%,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72032902A
成立时间:2008年2月4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吴龙
注册资本:93,503.48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磁铁精粉高品位氧化球团,加工专用管材、合金管材及配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焦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扬州泰富资产总额为272,291.92万元、负债总额为143,768.44万元、净资产为128,523.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80%。2024年,扬州泰富实现营业收入1,323,053.61万元、净利润18,848.19万元。(合并口径,下同)
截至2025年3月31日,扬州泰富资产总额为293,507.31万元、负债总额为161,767.13万元、净资产为131,740.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12%。2025年1-3月,扬州泰富实现营业收入385,522.12万元、净利润2,851.6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扬州泰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扬州泰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扬州泰富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公司对外销售、结算政策的规定进行。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1%。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9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因公无法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44亿元,同比下降1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上升18.63%。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07.78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34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3.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杨峰、郭家骅、王海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165,091,011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1,179,793.904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5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中期利润分配不计提相应公积金,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33,789.97万元,资产报废损失合计7,472.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2,774.76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25年度内因业务需要向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铁矿石等原料,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杨峰、郭家骅、王海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同意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生效,是《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生效,是《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同意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30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9)。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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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指2025年1-6月,报告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下同。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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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产量数据已剔除公司自产自用部分。
三、其他经营动态
1、经营情况
公司全体员工踔厉奋发,以高质量发展筑牢效益根基、以数智化塑造竞争优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44亿元,同比下降1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亿元,同比上升18.6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07.78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34亿元,比上年度末上升3.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
2、海外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瑞新能源)、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合计650万吨的焦炭项目。公司设立蔚蓝高科技集团,对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赋能,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
截至报告期末,印尼金瑞新能源四座焦炉已全部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四座焦炉已投运,两座焦炉尚在建设中。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20,347,333.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165,091,011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1,179,793.904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5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中期利润分配不计提相应公积金,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前述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