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收购方海南伯程及林木顺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4.5亿元股权转让存披露违规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证公监函〔2025〕0171号文件,对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
据了解,2025年8月11日,华嵘控股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伯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约4.5亿元的交易作价,向海南伯程转让25.01%的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收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2.4亿元及自筹资金2.1亿元,但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伯程仅实缴出资2000万元 。公告披露后,华嵘控股股票两次触及交易异常波动。8月14日、8月19日,公司提交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收购方相关收购资金尚未到位。
按照规则规定,收购方应于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然而截至目前,海南伯程既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备受市场关注,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影响较大。海南伯程及林木顺未按规则及时披露相关报告并聘请财务顾问,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与合理预期,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依据相关规定,对海南伯程及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并提醒上市公司收购方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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