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建立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其基本规则是,疾病被分到哪个组,就按照这个组事先说好的费用付费;进一步细分,患者所患疾病经评估获得多少分值,就按照这个分值来付费。通俗地讲,就是将疾病进行精细分类后,按照该分类的诊疗难度确定费用,并实现费用包干。完全理解规则存在较大难度,不少医务人员在接受支付方式改革培训时,也会感到很“烧脑”。
真正的挑战并非通晓规则,而是观念变革。这是因为,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之外,看病一般都是按项目付费,即做了哪些检查和治疗、开了哪些药,就按照这些项目所对应的价格收费。这样一来,在医生的脑海里,就会形成一些习惯。比如,为了扩大收益,就多做检查、多开药;有了规避医疗风险,就搞拉网式检查,等等。假如一些医生的这些习惯不改变,将难以适应新的医保支付方式。
按项目付费时,医保资金监管主要针对过度诊疗,但按病种付费,则要求监管方式作出重大调整,主要针对疾病分组和分值是否合理,诊疗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否存在诊疗不足等现象。甚至会出现一些新的现象,需要推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比如过去一直难以推广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能因为付费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结果互认反而变得太频繁、太随意,医保部门对此要加以防范。可以看出,付费方式改革之后,不仅医保监管方式需作重大调整,而且监管人员还需具备很高的医学专业知识。
过去,患者主要堤防医生有没有开大处方,多做检查、做大检查,不开药、少开药、开便宜药、少做检查的医生,被认为是好医生。但在按病种付费的背景下,医生该开的药不开,应该用贵药却用便宜药,就会因成本节约而扩大收益。假如患者不转变观念,监督医疗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就可能完全搞反方向。
除了医务人员和医保基金监管人员需认真领会其原理和规则之外,还应该针对普通民众推出通俗读本,让公众理解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规则。
医保按病种付费改革从试点走向全面推行,意味着好经验被广泛吸取,规则被全面优化,全面推行已具备了坚实的基础。但改革充满了不确定性,也常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难题,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方能适应发展趋势,促使这项改革不断走向成熟,让医保、医院、患者等多方均能从中获益,进而实现多方共赢。
作者: 唐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