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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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7日,备受关注的辽宁“皮草大亨”被控虚假报关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在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六年间,该案历经一审起诉、一审撤诉、一审重新起诉、一审判决、二审发回重审、二审再次开庭。
2019年起,聚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宝源”)深陷“骗税”风波。公司及董事长宋明远等6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宋明远作为聚宝源董事长,伙同北京雅宝路市场收货员宋某忠等人,虚假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786万余元;宋明远还指使会计刘某川虚开增值税发票1840万余元。法院审理期间,宋明远等6名被告人均“不认罪”。
宋明远的辩护人表示,目前重审的二审大部分庭审程序已经走完,但还涉及到被告辩护人提交的非法证据排除部分。他告诉津云记者,目前法庭采纳的被告人口供为2019年9月被传唤至枣强县公安局的第一份口供,“当时宋明远是认罪的。但此后所有的口供都是不认罪的。”而在法庭上,辩护人提交了一份枣强县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对2019年9月的侦查人员询问宋明远的时间、地点等提出质疑,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宋明远的辩护人告诉记者,枣强县公安局提供的这份《情况说明》中描述的宋明远被带走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过程与目前卷宗中呈现的情况明显相悖。
“这份‘排非’证据十分重要,是与法庭目前采纳的那份‘认罪’口供直接相关的。按照程序法庭需要对这个‘排非’证据进行核实,再进一步调查审理。”宋明远的辩护人表示,“我们当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希望法庭辩论结束之后不要进行最后的陈述,休庭核实完相关证据之后再恢复法庭调查。但合议庭没有采纳,他们说对法律规定有不一样的理解。”
在法庭辩论中,辩方认为被告人无罪,公诉人认为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截至目前,被告方辩护人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已被驳回,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尚未迎来最终结论。
宋明远的辩护人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6条、288条河295条,一旦最后陈述完成,诉讼将会进入到评议和宣判阶段,“也就是不能够再恢复法庭调查了。”他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合议庭尚未宣布是否还要再次开庭。
(津云新闻记者 韩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