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警察网)
转自:中国警察网
编者按 近期曝光的涉青少年交通违法行为触目惊心:四少年共挤一车摇摇欲坠、未成年“飙车炸街”炫技扰民、12岁孩童竟敢偷驾汽车飞驰高速公路……这些并非个例,而是暑期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缩影。每一起案例背后,都有安全防线的漏洞—既有未成年人对风险的无知与侥幸,更有监护人、社会对法定责任与生命教育的忽视。生命非儿戏,道路亦非游乐场。本期关注未成年人交通乱象整治及教育工作,让我们共同守护车轮上的青春,守护我们的未来。
非法骑行非儿戏 青春车轮莫涉险
消除未成年人出行风险需社会多方聚力
今年暑期期间,一省会城市街头惊现一幕:一名少年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后座竟载着一张长椅,上面挤坐着三名同伴,在机动车道上摇摇晃晃前行。这一违法行为被路人拍下,在网上引发热议,最终以警方介入、批评教育收场。
这只是暑期青少年危险骑行乱象的冰山一角。
漠视年龄红线非法骑行
随着暑期到来,未成年人结伴骑行现象激增,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不断攀升:在湖南株洲,两名儿童结伴骑行闯红灯横穿斑马线,导致其中一人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倒,交警认定被撞男童负全责;在江西寻乌,姐妹俩共骑一辆自行车下坡时,姐姐未减速、未靠右行驶且违法载人,失控撞向路边围墙;在江西赣州,12岁的谢某因分心骑行,夜间撞伤行人致其肋骨骨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未成年人未到年龄骑行上路,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作出正确判断。”交警的提醒直指问题核心。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比分别高达7.5%和10.3%。
年龄限制绝非空谈,而是用血泪教训划定的安全防线:在湖北枣阳,15岁的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左转小车相撞,承担全责——车上同学竟以危险倒坐姿势乘坐,碰撞瞬间两人险些被甩飞;在广西防城港,13岁的黄某无证驾驶轻便摩托车未礼让斑马线,撞倒行人负全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指出,大部分事故源于未到法定年龄骑行不该骑的交通工具,其中,小学中高年级约5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骑非机动车时,初中生约40%涉摩托车事故,高中生这一比例飙升至60%。
追逐“炫技”刺激危及公共安全
据统计,6月至9月是“飙车炸街”的高发季,未成年人成为这类危险行为的重要参与群体:在江苏扬州,一群少年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在街头飞驰,轰鸣声扰民,更在车流中表演“翘头、漂移”,警方最终出动近百名警力查获30余人,扣留大批改装车辆;在湖南益阳,15岁少年王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超速、蛇形变道、双手离把炫技,甚至挑衅交警——他不久前刚因抢行发生事故受伤;在山东菏泽,16岁少年骑电动自行车“翘头”炫技并逆行,迎面撞倒对向车辆,警方顺藤摸瓜,打掉27个非法改装窝点,查扣433辆改装车。
据了解,非法改装的电摩速度可达80至150公里/小时,远超国标25公里/小时的限速。“车速飙升时,刹车性能根本跟不上,极易发生伤亡事故。”扬州市公安局交警刘磊说。
险上加险的致命游戏
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8周岁且持证驾驶,但暑期家长监管缺位,导致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险象环生:在河北香河,12岁的李某偷拿家中车钥匙,载着4名未成年朋友(最大17岁)从承德一路开到香河,行程超百公里,在高速入口被交警截停;在广西来宾,14岁的韦某偷开父亲车辆超员载5名同伴兜风,遇检查竟企图加速冲卡;更令人心惊的是,在广西防城港,13岁的陈某偷开路边未拔钥匙的专项作业车练手,转弯时撞倒电动自行车致人受伤——其监护人最终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河北高速交警蒋涛警示监护人:“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需承担首要民事赔偿,甚至面临训诫或行政处罚。”
形成共治合力斩断危险链条
公安部统计数据揭示严峻现实:2022年至2024年,全国暑期7、8月份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占全年总数超20%,而每天16时至20时,事故占比更超过三成——此时段本应是监护人看护的重要时段。
研究发现,小学高年级和中学生因体力增长与风险预判能力提升,容易产生“能力堪比成人”的过度自信。假期脱离学校约束,若叠加家长监管缺位,未成年人极易冒险出行。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援引民法典强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法定责任,更是不可推卸的义务。”
暑期本应是快乐时光,却因监护缺位、法律意识淡漠和对危险的盲目追逐,成为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每一起案例背后,是监护责任的失守,是对法律红线的漠视,更是对生命安全教育的集体忽视。
道路不是游乐场,交通工具更非玩具。唯有监护人切实扛起监管教育之责,社会各方形成共治合力,才能斩断危险链条——让每个孩子的暑假,远离车轮下的血色阴影,真正拥抱安全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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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中国警察网记者孔大为)
澄城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中国警察网讯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连日来,陕西省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暑期交通安全整治,多措并举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眼下正值暑期,在辖区部分路段,有少部分未成年人偷偷骑行家里的电动自行车,三五成群聚集街头,有的甚至是在家人直接授意下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办事,这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和未成年人自身的安全出行带来严重威胁。据统计,今年以来,澄城辖区就发生10起涉及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其中7月5日到8月11日有3起。
8月10日,澄城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搭载多名青少年,民警随即将该电动自行车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检查。经现场询问,骑行和乘坐的人员均未满16周岁,民警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这些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执法现场参与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据介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其判断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以及对电动自行车的操控能力远不及成年人,在道路上遇到突发状况时,他们往往难以做出正确、及时的应对,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在进行暑期交通安全整治中,涉及未成年人和涉及学生一直是工作的重点,澄城交管大队持续推动“一人承诺、警家共管”工作机制,组织违法骑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承诺书明确约定“不购买、不骑行、不纵容未成年人违法使用电动自行车”等内容,强调“年满16周岁方可骑行电动自行车”。同时,他们联合教育部门发布“致广大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通过现场播放未成年人骑行事故视频、发放《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引导家长认清自身监护职责,主动抵制为未成年孩子购置电动自行车、默许违法骑行等行为。另外,澄城交管大队创新线上宣传形式,搭建“警媒+社媒+线下”宣传模式,利用“澄城公安”“微澄城”等新媒体平台设置“暑期交通安全”话题,发布未成年人骑行安全科普短视频,内容涵盖法律解读、事故警示、安全出行指南等;每周利用“澄城交安”多类微信群推送两次提示信息,包括近期违法案例、天气出行提示等内容,通过县、镇、村、学校的微信群传递,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澄城交管大队还在各中队设立学习点,帮助家长和未成年人了解违法骑行的危害,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此外,他们还科学安排警力,通过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在高峰时段及夜间出击,严查无证驾驶、“飙车炸街”、违法载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保障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据介绍,下一步,澄城交管大队将持续严查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强化“执法+宣教”的工作模式,并加强与县域各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构建起“交警严管、学校教育、家庭监督”的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姬磊磊)
慈溪大数据管理助未成年人出行平安
“小朋友,在马路上可得注意安全,未满12周岁不能单独骑自行车上路哦!”日前,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来到辖区某居民家中,对7岁的小雨(化名)和其家长耐心讲解交通规则。这是慈溪交警根据“未成年人非机动车预警”系统推送的违法线索,开展的“点对点”精准宣教。
据介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应变能力较弱,骑乘非机动车时易因违法行为陷入危险当中。尤其是暑假期间,学生出行频次增加,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风险攀升。为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规范未成年人出行习惯,今年6月底,慈溪市交管大队情报指挥和科技管理中队联合科信大队,依托大数据技术研发上线“未成年人非机动车预警”系统,将交通违法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为未成年人出行织密安全防护网。
在慈溪市交管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轻点鼠标进入“未成年人非机动车预警”应用模块,屏幕上立即弹出多条预警信息:逍林大道林西路北,3名10岁左右的男孩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穿梭;在仙境路辅道上,一名14岁左右的男孩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系统迅速标注违法时间与地点……
“这套系统依托全市相关卡口,通过‘数据智控—场景应用—交通违法预警—非机动车未成年预警’操作流程,能全天候抓拍、智能分析未成年人骑乘非机动车行为。”慈溪市交管大队情报指挥和科技管理中队负责人边演示边介绍,借助智能算法,系统可精准识别12岁以下违法骑自行车、12至16岁违法骑电动自行车、16至18岁违法骑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上线以来,平均每天能捕捉10多条精准线索。
系统锁定的预警信息被列入未成年人精准预警数据库后,经初核下发至各辖区中队开展上门宣教,监护人签署交通安全告知书,辖区中队反馈整改情况,形成“识别—预警—宣教—反馈”的完整链条。考虑到不同年龄段特点,慈溪市交管部门还设计了差异化宣教方案:对16至18周岁群体,重点强化“戴头盔、不闯灯、不走机动车道”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对16周岁以下群体,给其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通过“大手拉小手”活动带动家庭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据统计,该系统上线至今已自动抓拍并预警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通过半个月一次的数据梳理下发,辖区各中队已完成多轮身份核查和落地宣教。
“下一步,我们将在开学后把暑假期间的未成年人违法数据汇总推送至教育局,由学校开展‘二次宣教’。”慈溪市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守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需要家校警协同发力,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胡志东)
压实责任 整治涉未成年人交通乱象
暑期本是少年欢乐时,车轮下的阴影却令人揪心。一省会城市闹市区街头,四名少年共挤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驶过机动车道;深夜大街上,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轰鸣着飙至150公里/小时,骑车少年不时表演“翘头漂移”;更令人心惊的是,某段高速公路上,12岁少年偷开家中越野车载友飞驰百余公里……这些惊险画面背后,是暑期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现实。公安部数据显示,近三年的7、8月,此类事故占全年总数超过两成,每日16时至20时更成为风险高峰时段。整治未成年人骑行乱象,各方需要形成合力,向非法骑行等涉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亮红灯”,为飞扬青春守好平安路。
“亮红灯”首在严执法、断根源。面对非法骑行与违法驾车等乱象,公安机关利剑出鞘。山东菏泽交警雷霆出击,查扣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433辆,端掉27个改装黑窝点;江苏扬州百名警力合围,查获30余名“飙车炸街”青少年,查扣大批“野马”座驾。执法的意义并不止于查处个案,更在于切断非法改装产业链,捣毁危险滋生的土壤。正如专家所言,对网络平台传播的“炫技”违法视频必须零容忍——即刻下架、依法封号,掐断危险的信息源头。
监护之责重如千钧,法律红线不容模糊。多起案件中,孩子偷拿钥匙驾车出行,家长竟浑然不觉。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未尽职责致未成年人损害他人,须承担法律责任。12岁少年驾车上高速事件中,交警严正警示其家长:“一旦出事,监护人需承担首要民事赔偿,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另一名13岁少年偷开作业车撞伤人,赔偿之责最终由家长承担。安全不是儿戏,父母作为第一道防线,必须管好钥匙、看好孩子,加强教育引导,给未成年人上好安全文明出行第一课。
守护车轮上的青春,需全社会共筑防线。根治痼疾,单靠执法远远不够。学校应将交通安全融入假期教育,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社区可组织安全课堂,提升少年风险预判能力;家庭更须时刻绷紧监护之弦,杜绝“放手一搏”的侥幸。当交警在路口查处未成年无证驾驶者时,当社区工作者入户讲解安全须知时,当父母郑重收好家中车钥匙时——这一点一滴的坚守,终将汇聚成守护青春的平安堤坝。
向非法骑行等行为坚决亮红灯,为飞扬青春守护平安路。这不仅是严格执法的要求,更是全社会对生命至上的承诺。唯有多方合力、多措并举,才能让危险交通行为无所遁形,让少年儿童们在阳光下快乐平安成长。
(中国警察网记者孔大为)